0074___§ 2. 其本質__
§ 2. 其本質
關於基督代求的本質,能說的並不多。若將聖經的描述過度推演是一種錯誤;而將其意義消解掉也是一種錯誤。後者是許多近代神學家的過失,他們教導說,聖經所指的基督代求,不過是祂在拯救子民的事工上持續的介入或作為。另一方面,許多路德宗神學家則走向另一個極端,他們堅持我們的主在天上的代求是 vocalis, verbalis, et oralis(有聲的、言語的、口頭的)。聲音與言語預設了空氣與身體的存在,即血肉之軀,而保羅說這血肉之軀是不能承受神國的。改革宗神學家則避開了這些極端,認為只需說明基督的代求包含以下幾點即已足夠:
(1.) 祂作為我們罪的祭物、作為我們的大祭司,在神面前代表我們顯現;基於祂的工作,我們領受了罪的赦免、聖靈的恩賜,以及一切所需的福分。
(2.) 防禦律法的判決與撒但的控告,因為撒但正是那大控告者。
(3.) 祂獻上自己作為我們的中保(surety),不僅是為了證明公義的要求已得到滿足,更是為了確保祂的子民將會順服且忠心。
(4.) 祂獻上蒙救贖者的位格,使他們的禱告與一切事奉得以成聖,並藉著祂自身功德的馨香,使這些事奉在神面前蒙悅納。